江苏省南通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江苏省南通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南通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踊跃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中学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码:JSZRCG2020051702
三、项目预算:8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万元(按1年服务期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绿化养护相关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三)其他事项:
1、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2、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带原件(含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涉及的原件)备查,磋商响应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注:供应商应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视情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
七、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前,到“南通市教育局网 (http://jyj.nantong.gov.cn/)”和“江苏省南通中学网(http://www.ntzx.cn/)”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的时间为:2020年6月8日15时30分;地点: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2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采购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由代理机构在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时收取。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该费用概不退还。
十、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递交形式:现金)。竞磋供应商在磋商现场递交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递交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放弃磋商资格,将被判为无效磋商。
十一、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单位:江苏省南通中学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13901487016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电话:18306290259
邮箱:jszrntzb@163.com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程序、采购事项其他方面的询问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江苏省南通中学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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