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高二年级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于12月24-25日进行,我校是本市测试考点之一,我校学生均在我校参加测试。
本次测试命题以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修订稿)》为依据,以高中学生信息技术课程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要考查内容,注重考查学生获取、处理信息以及运用信息技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反映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和新的科学思想,关注信息技术与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增强学生的社会参与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知识与技能以及过程与方法,从而培养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测试的范围包括《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信息技术科目所规定的一个必修模块和三个选修模块的有关内容。
本次测试在不同内容上分别对学生提出了A、B、C三类不同要求。A:对应于了解水平与模仿水平——再认或回忆事实性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列举属于某一概念的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等。在原型示范和他人指导下完成操作。B:对应于理解水平与独立操作水平——把握事物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在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断、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独立完成操作;在评价和鉴别基础上的调整与改进;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C:对应于迁移应用水平与熟练操作水平——归纳、总结规律和原理;将学到的概念、原理和方法应用到新的问题情境中;建立不同情境之间的合理联系等。根据需要评价、选择并熟练操作技术和工具。
测试方式为上机,时间为60分钟,试卷满分值为100分。测试内容中必修课程部分(信息技术基础)包括信息获取、信息加工与表达、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技术与社会等4个主题,选修课程部分(网络技术应用)包括因特网应用、网络技术基础、网站设计与评价等3各部分。
我校考生在我校考点2个考场分八个批次参加测试。下图我校校长兼考点主任姚天勇、副校长兼考点副主任许建平正在巡视考试准备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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