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于4月29日发布通政发(2011)37号文件《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95人“南通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105人“南通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正在新疆支教的我校语文特级教师姚明老师被授予“南通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市政府于4月29日发布通政发(2011)37号文件《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95人“南通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105人“南通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正在新疆支教的我校语文特级教师姚明老师被授予“南通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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