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
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人〔2011〕10号
各市教育局:
为继续做好全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现将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1年11月25日前,各地通过本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地点、考试、认定流程、政策咨询电话等。
二、2011年12月初,各地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2012年2月25日,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四、2012年3月22日—4月1日,申报人员网上报名。申报人员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各市指定报名点确认。
五、2012年6月1日前,各地完成认定工作。体格检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材料受理等工作由各省辖市教育局自行安排。
六、2012年6月20日前,各市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和程序,精心安排,保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日
主题词:教师 资格 认定 通知 |
抄送:教育部师范司,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教育考试院,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11年11月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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