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校按江苏省教育厅2011年7月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中的二类标准,认真查找差距,制订2012年教育装备计划,确保2012年市直学校教育装备全部达到省二类标准。部分学校可根据特色学校的建设需求,制订建设方案(如微格教室、数字实验室的建设、艺体特色教育等);装备条件较好的学校可按一类标准提出配备计划,逐步实施。
二、各学校在制定教育装备计划时,要根据《标准》全面考虑各功能室的建设。包括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劳动与技术、通用技术和地理、历史实验室等功能教室。
三、各学校要将2012年应报废的装备从现有装备中剔除,并对照省标准,将更新项目纳入2012年学校装备计划。
四、通师、如师、南通中专、旅游职中可上报部分基础学科教学所需的教育装备需求。
五、各校将2012年装备计划由装备处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后,于10月9日前报市装勤中心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科。联系人:杨淑琴、陈建军;联系电话:85010966。市装勤中心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研,并根据各校历年的配备情况,会同市教育局发财处制订分步实施方案。
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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