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我校师生认真查看评选条款,积极申报。申报表(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zxh﹟ntzx.net.cn(将#换成@后发送)
联系人:朱新华
电话:85129288
截止日期:10月8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协 新华日报社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发明协会
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三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号召,贯彻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全省青少年创新素质教育,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创新活动,为祖国培养创新后备人才,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江苏省第三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活动,请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奖励
本届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全省中小学、中技校或中职班的在读学生中评出发明创造成绩优异者。其中一等奖10名,授予“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荣誉称号,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鼓励奖若干名;同时,对青少年发明创新教育单位设“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摇篮”10个;对获一等奖学生的辅导老师设“优秀发明辅导员”奖;对省辖市推荐单位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二、参评条件
(一)“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的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发明创造成绩优异的学生;
2.作品于近两年发明,且具备创造性、实用性和新颖性;
3.参评者必须是作品第一发明人。
参加过本活动的作品不再参评。
(二)“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摇篮奖”的参评条件:
1.参评单位(中小学、中技校、市县区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的领导一贯重视创新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为创新教育提供专项经费、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等;
2.配备稳定的、通晓发明创造基本技法的辅导教师队伍;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种发明创造评比竞赛活动,并于近3年获得省以上奖项。
已获得“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摇篮”称号的学校不再参评。
三、推荐方式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青少年和单位申报的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省辖市知识产权局,由省辖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教育局和科协按照各市推荐名额,共同签署意见汇总后上报。(各省辖市推荐名额见附件3)
参评学生需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评材料,包括:“江苏省第三届青少年发明家评选申报表”(附件1,可在www.jsip.gov.cn网站“公告”栏目中下载)、作品详细说明、相关专利申请、受理、授权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实物照片、结构图等纸质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初评入围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候选学生,要提供实物或模型,做好答辩准备。
参评单位需填写并提供《江苏省青少年发明家摇篮奖评选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附件包括:创新教育经费、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发明创新辅导教师队伍、组织发明创新活动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不超过20项,每项材料不超过2页。
请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寄(送)到江苏省发明协会,并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a2134@126.com。
本奖项的评选不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评选结果公示、表彰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一)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俞敬忠 会 长(江苏省发明协会)
副组长:朱 宇 局 长(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殷翔文 副厅长(江苏省教育厅)
吴国彬 正厅级干事(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成 员:江建平 副厅长(江苏省财政厅)
沈海斌 副书记(共青团江苏省委)
张晓东 副总编(新华日报社)
支苏平 副局长(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顾鼎竞 台 长(江苏教育电视台)
吕阳红 秘书长(江苏省发明协会)
(二)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各行业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三)办事机构
江苏省发明协会秘书处负责评选具体事务。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014室
邮 编:210008
联 系 人:张 浩 诸 琳 胡莹莹
电 话:025-83236262
邮 箱:a213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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