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月10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苏委(2010)452号文件《关于命名表彰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标兵的决定》,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江苏省南通中学等85个单位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南通市获此殊荣的共有5个单位。
南通文明网12月17日相关报道如下:
根据12月10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苏委(2010)452号文件《关于命名表彰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标兵的决定》,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江苏省南通中学等85个单位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南通市获此殊荣的共有5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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