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坚实的
这是理想中的体育课程最最关键的标志,如果这一点做不到,那下面所提出的几点都是不成立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20字工作方针中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明确提出“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我想这段文字对“谁是学习的主体”做了最为直白的回答。
在体育教学中有着这样的现象:“在没有进行篮球教学的时候,有人就会打篮球了;学习一段时间之后发现有些没有教的动作技术,学生已经会做了;还有就是有些动作老师做不了,但是学生却能够做得很好。”我想我举的例子一定不是特例,而是体育老师经常会遇到的情况。这就变得很有意思了,引起我们很多的想象和思考。篮球没有教,他会打了;运动技术没有教,他会做了;老师做不了的,他也会做了。我们可以下结论,在没有“教”的情况下,“学”一定是可以发生,所以说学习应该是一种自我建构,当然这也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比如想学,有一定经验基础,外部给他一些帮助。
所以,理想的体育课程一定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一定是“以学定教”的。体育课堂上呈现的是“让学”——让学生学会学习,让学生自主学习,让学生合作学习,让学生创造性地学习。有人也许会说,在“以学生为主体”的背后,紧跟的是“以教师为主导”啊?是的,教师依然是教学的主导,但是对于其中的“导”,我想最好的理解应该是“指导、引导、向导”,而不是“领导”。学习就像走一条未知的路,教师不能抱着学生走,也没有必要领着学生走,只要在关键的时候指一下路就可以了。教师是应该站在学生的身后,教会学生自己学习,指导学生自主学习,享受学习。
二、学习是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
“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是刚刚过去的十年中,所有学科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之一,也是“以学生为主体”的延伸之一,其本质是教师必须把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体育行为(包括技能)的改善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而这个过程是必须体现学生的主体性,要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这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与最好诠释。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同是体育课程,有的更像“以人为本”的体育课程,有的就离“人”比较远了。在有些体育课堂上,我们更多的看到是毛老师曾经提起的“严肃、孤独、压力、高难度、不好玩、不尽兴”;更多的看到是条律与指令,当然还有一些“假自主、假合作、假探究”。人的世界离体育课程变得那么的遥远,学生主体地位如何体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如何谈起。
所以,理想的体育课程,是基于人的课程,是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应该尊重学生的情感和需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理想的体育课程,是能够帮助学生在体育课程的实施中习得体育知识和运动技能并获得全面成长;理想的体育课程,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技能的掌握,还应该是运动情感的流淌,生活经验的积累;理想的体育课程还可以引导学生把体育学习跟自己的生活、生命、成长、发展有机联系起来,真正践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教育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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