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大家聊课题实验的事情,其中大家对 “如果学生由于身体原因没能参加实验前测,是否还要对其进行补测?由于测试的时间不同是否会对实验结果造成影响?应该如何对待实验中个别(由于特殊情况)没有能参加实验前测的学生?”进行了交流。
其中
【A老师】
“对于我们这里所说的"特殊"学生,难道就不能特殊对待吗??一个班级中这样的学生也是少数的,是少数就可以忽略不计。何必还那样用心呢,我们研究的主体都存在了,还用考虑那些极少的一部分吗??我是这样认为的。”
【B老师】
我个人认为,如果实验班级的学生有40个以上的话,这几个没有参加测试的学生就可以不用再测试了吧。原则上,样本量超过30个的在统计学上就可以是算大样本量了,如果还要再利用体育课堂教学的时间来特意测量他们,影响正常的教学实验的话,我觉得有些不划算。因为就算一个班有40名同学,前测有5名同学缺失数据,后侧有5名同学缺失数据,也不会影响整体的实验效果的。
【C老师】
我认为,考虑到实验中尽量的避免其他变量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在实验的过程中对于那些身体特殊的学生我们是否也可以让他们加入到实验中,和其他正常的学生一样对待,只是在最后的实验数据的时候不把他们的数据计算到实验结果中呢?这样既可以让这些学生参与其中,也可以避免对实验的影响。
以上这几条的回答,到是引起了我的思考,特别是最后一条,感触颇深。
在常识中,我们或许认为,用实验的方法所进行的研究总是比较科学的。所以大家一直都采用人为控制的实验条件来确定教育理论的科学性和教育规律的客观性,对教育工作的科学假说及其推论进行验证,因此也有了“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的生命在于教育实验”之说。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教育实验不是万能的,运用实验法研究教育问题,要求对教师、学生、教材、教法,甚至时间和精力都加以严格的控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研究者要做到严密控制实验条件是极为困难的,而“控制”恰恰又是实验方法的灵魂。
同时作为教育实验,其对象是人,而且是正在发展中的人,教育实验在设计上,在选材上都应当慎之又慎,如果缺乏适当的限制和规范,很可能会对研究对象或家庭与社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和误导。这也是教育实验区别于其它科学实验的道德要求。
所以专家们也一致认为“教育实验只能是一种准实验”,既要考虑到实验研究的科学性,同时也要关注到研究的道德要求,所以我对第三个老师的做法特别的赞同,该补的补,该测的测,人生而平等,受教育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作为老师要让学生有一个平等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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