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学习古已有之。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明朝教育家王阳明也提倡:“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心中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
蔡元培认为:“让我们教书,并不是象注水入瓶一样,注满了就算完事,必须能够吸引学生。”
陶行知先生则主张把乐学与创造性学习结合起来,认为快乐的学习状态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力。
只是对于快乐学习的认知国内更多地停留在观点层面。相比较而言,国外对于快乐学习的研究则较为系统,并在教学和学习中得到了较为宽广和深入的应用。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教育的过程不应该使学生痛苦和反感,反而应该使学生“能被一种不可抵抗的吸引力诱导着去学习”。(能够吸引孩子)他指出学校“应当是一个快乐的场所”。
夸美纽斯作为西方近代教育理论的探索者和发展的推动者,他认为教育要彻底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消除学生学习的痛苦。认为教学应使学生能被一种不可抵抗的吸引力诱导着去学习,不但是一种教起来使人感到快乐的艺术,而且是让学生学起来快乐的艺术。
教育思想家斯宾塞说:“教育使人愉快,要让一切教育带有乐趣”,“教育是一项充满快乐而漫长的事业”“教育的目的是让孩子成为快乐的人,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也应该是快乐的。”他倡导要在学生学习中造成一种愉快的兴奋。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努力运用各种引人入胜的方式来讲解知识,使获取知识的过程充满快乐。(教学方法要能够激趣)
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也曾指出:尊重和信任可以给予学生以对生活的热爱,对未来的信心,培养孩子乐观向上的积极感情,有利于形成快乐学习。(让孩子感受到自尊)
苏联教育家赞科夫不但提出了自己的理论,同时也实践了快乐教学原则,他说过:“了解儿童,了解他们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了解他们的欢乐与哀愁。”(把握身心特点)
教学要使学生具有“叹赏、心情喻悦、快乐、赞许”的心理状态。
上世纪中叶,前苏联教育理论和实践家苏霍姆林斯基提出,要让孩子在脑力劳动中感受到困难,然后在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的的过程中体味到学习胜利的快乐。要尽力让每一个孩子在接受和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体验到劳动的快乐、取得好成绩的快乐,自然而然的激发并培养他们的自尊心和自豪感。
他认为教育工作的最高目标和最终目的就是让孩子们“观察、思考、谈论、感受劳动的快乐,并为自己所创造的一切而欢呼、快乐、自豪。为人类创造美和欢乐,并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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