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青年名师工作室是由南通市教育局命名的中青年名师领衔,由志同道合的教师组成的教师专业高端发展的共同体。它承担培养中青年优秀教师,打造专家型教师团队;助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科教学改革和区域教学改革深化;围绕教改重大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培育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等重要任务。为落实工作室领衔人各项职责,保证中青年名师工作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发挥应有作用,作出良好成绩,特签定此目标任务书。
领衔人任务:
一、根据《南通市中小学中青年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下称《工作室管理办法》)中关于工作室组建和工作室成员条件的规定,遴选工作室成员(10人左右)组建工作室,制订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确定工作室目标,制订周期(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和活动的组织,发挥工作室的辐射引领作用。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工作室成员任务书》并予以指导,促进其专业发展。负责对工作室及其成员的考核评价。
三、彰显自身的教育特质,扩大教育影响,打造教育品牌,以自身的专业高端发展引领工作室成员与学科教师的专业成长。每学年要开设市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4次,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听课评课不少于15节。
四、组织带领工作室全体成员完成以下各项任务:
确定一个有关教育改革的重大的课题并获省、市立项,力争取得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建立本名师工作室的网页,反映工作室改革探索成果,收集和生成教育资源,扩大教育影响;
每年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推动学科教学改革;
每年举办一次一定规模的教学专题研讨会,汇报工作室研究成果,与学科教师探讨教育教学问题;
每年组织一次送教下乡镇活动,组织工作室成员与乡镇教师进行教学交流;
每年举办一次读书沙龙活动,推动工作室成员读书学习,分享读书心得;
周期结束前举办一次工作室成果汇报活动,展示工作室研究成果和成员专业发展成绩。
五、根据自身的教育追求,工作室的主攻方向以及工作室成员的特点,确定工作室特色发展目标,围绕这一主攻方向,做出理论与实践的系统性成果。
六、接受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以及工作室基地学校(单位)的协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工作经费,配合基地学校(单位)做好工作室经费的管理工作。
为保障中青年名师工作室正常开展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预期成效,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为工作室提供以下各项条件:
一、批准建立以领衔人命名的南通市中青年名师工作室并予授牌。
二、授权领衔人组建工作室,根据《工作室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条件遴选工作室成员,并报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授权领衔人根据《工作室管理办法》负责工作室日常管理、活动组织和经费的合理使用。
四、责成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单位)为工作室创设必要条件,协同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工作室的经费管理。
五、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由其组织的有关人员根据《工作室管理办法》,工作室周期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对工作室进行检查和年度考评,以促进工作室健康运行。对未达要求的工作室予以黄牌警告或摘牌。
六、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较大规模的教学展示活动与送教活动中的公开课或讲座,且已确认实施的准予发给执教者市级公开课或讲座的证书,每年不超过15节次。
七、根据《工作室管理办法》按年度下达工作室工作经费,市直学校(单位)工作室由市教育局拨发到基地学校或单位,各县(区、市)由各县(区、市)拨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由市局按规定下达相应的奖励经费给各工作室。
本任务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任务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南通市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存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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